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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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绥新的书面检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2004年4月4日
    按语:今年的“五·一”节又要到了。节日,带给人们更多的是欢乐、是祥和、是祝福、是希冀。但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节日又是检验其能否正确处理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的重要关口。一念之差将可能导致一生之悔。为使所有领导干部都能头脑清醒,防意如城,我们在此展示《慕绥新的书面检查》,以为镜鉴。
    在组织的帮助和教育下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已经清理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我是1978年12月入党,1988年后担任厅局级领导干部的。从担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起,至2000年12月辞去沈阳市市长止,尤其是1997年至2000年在沈阳市任职这四年期间,收受了各类人员所送钱、物。这些钱、物基本上是他们借春节、出国出境、党校学习、有病住院或在办公室汇报工作之机送我的,我收下后,都交给了前妻贾桂娥或现妻平晓芳。事实存在,证据确凿,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构成相当严重的受贿罪。对此,我诚恳地向党和人民低头认罪,并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惩处。
    我深知我的罪行已经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危害。这不仅仅体现在受贿数额巨大,影响沈阳工作、发展和投资环境上,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也坑害了一批干部,让他们跟着我犯了错误。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沈阳市!
     回顾反思,我是在以下几方面思想脱离了正确轨道,从而跌入罪恶深渊的。
     一、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
    关于全党,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要搞好“三讲”,要坚持“三个代表”,江总书记、党中央、中纪委有一系列指示,中纪委还多次在全会上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些都充分说明,党是一贯重视权力为谁服务这个执政党最大的政治原则问题的。因为,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对个人而言既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也可腐化堕落,遗臭万年!我却忘记了自己在就任沈阳市市长的人代会上“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权力,使自己变成“一手红、一手黑”,一方面为百姓办好事,一方面在背地里搞腐败的两面派。结果,经济工作没抓上去,却抓出了我这个腐败分子!因此,不听党的话,不讲政治原则,放弃思想改造,这是我走向反面的根本性政治原因,也是我最惨痛而深刻的教训。
    二、私心膨胀,贪欲不止
    90年代是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时期,也是共产党员防止交换规则侵蚀党内生活,防止私心贪欲淹没自己灵魂的十分重要时期。由于自己没有听党的话,没有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思想斗争,所以,私心膨胀,贪欲不止。刚做领导干部时,自己还比较谨慎,但随着职务的不断上升,追求生活享受,追求“生活现代化”,追求“生活质量”等错误思想也在急剧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有人通过各种借口,提供服务,满足要求,送钱送物。我从最初接受别人的礼物觉得理亏、心虚,发展到一次收受10万美元觉得心安理得。从一个60年代大学毕业分配到工厂接受再教育的穷工人,到现在成为接受巨额贿赂的腐败分子,在回顾反思这些变化时,确实有些后怕甚至心惊肉跳!但当时,自己已经丢掉了共产党员的身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蜕变为违纪犯法的罪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私心和贪欲,不惜昧着良心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自己的丑行,不惜为此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品质,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政治生命进行冒险赌博!事实再一次在我身上证明,私心和贪欲是万恶之源!
    三、以特殊党员自居,脱离组织监督
    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生活在组织之中,而我本人却经常以特殊党员自居。沈阳市这些年来组织监督苍白乏力,都与我本人不能以身作则,不能很好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有很大关系。
    关于本人问题,省委领导在“三讲”期间曾找我谈过,要求我讲清家属参与经济活动和孩子办企业问题。如果我认真对待这些重要的谈话,真诚接受组织监督,彻底改正错误,我相信我就不会走到目前这一步。但是,我低估了组织,高看了自己,像个党内的“个体户”,我行我素,放弃了接受组织监督的机会。就在组织上对我进行初核、调查的2000年7月,也就是我在北京住院期间,我仍把组织监督放在一边,收受各类人员各种礼金、贿赂100余万元!这些事实说明,我犯错误很重要的原因是摆脱组织监督的结果。这个苦果葬送了我的政治生命。
    四、“人情往来”,掩盖着权钱交易
    我在沈阳市任职的四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几百万元。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这次揭露出的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人送钱送物都和我用职权给他们的单位或个人办事相关,即在进行权钱交易。所谓“人情往来”的性质是清楚的,而实际上对像我这种人,其实也只有“来”,而没有“往”,正如世人所说“来而无往非礼也”!
    通过反思,我认为,所谓“人情往来”,多年来已成为社会生活习俗的变异,成为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一种表现,成为重要“投资之源”或“投资渠道”。这种“人情往来”所以经久不衰,而且愈演愈烈,因为它有三个特点:一是两头保险。都是一对一活动,自然十分安全可靠。二是两头害怕。即送钱的怕人不收,收钱的轻易不能不收。这是由于政治生活不正常,人际关系复杂,有人要通过这种“人情往来”以消除政治危险。三是几头都好。首先是名义好。过年过节,大事小情来看望领导,不送礼,给点钱,无可非议。其次是两厢情愿,改善关系,加深了解,而且用的都是公款。在沈阳,每次“看望”我送钱大约在1万元左右,如果从个人收入中支出,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根本办不到的。从这次揭露出的事实看也是如此。这是我长期以来陷入错误道路不能自拔的重要的思想认识上的原因。
    我的罪行是相当严重的,给全党和人民带来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我的反思还仅仅是初步的。但是,我真诚地希望人们能够从我的反思中吸取教训,不犯错误,不走弯路。(发布时间:2004-09-25  来源:暨阳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