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于2021年9月20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条例》明确了监察机关调查范围,分别对监察机关调查违法和犯罪职责作出规定,列出了职务违法的客观行为类型,列举了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这101个罪名 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最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是公权力行使的制度笼子。
101个罪名详细如下(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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