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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进十建” 是拒绝诱惑的“奠基石”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 笔者以为,当前,湖北全省上下开展的“十进十建”宣教活动,就是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让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拒绝诱惑、消除诱惑。“十进十建” 是拒绝诱惑的“奠基石”

    什么是“十进十建”?要反复地讲、全面地讲、细致地讲,联系实际地讲。重温“十进十建”,即:一进党委(党组)工作议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二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和纪检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三进民主党派和群众社团,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制度机制;四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五进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六进国企管理和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组织和防范腐败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七进社区,建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机制;八进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专栏等阵地;九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宣传教育阵地和网评员队伍及相应工作制度;十进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2018年5月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执纪监督要对全体党员全覆盖,执法监督要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必须先行,必须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必须实现全覆盖,必须深入人心。

    不难看出,“十进十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反腐倡廉如果仅仅停留在官员的口头上和会场上,显然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最广泛最全面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牢防腐拒变的笼子。

    个别地方,反腐倡廉口号提得震天响,说得多落实的少。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阴阳脸”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久而久之形成积垢,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也正如湖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同志说的那样:“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要率先全覆盖。查办和惩处不是执纪执法的目的,避免好同志走向违纪违法之路,才是大家的良愿。”

    举个简单的例子:前两天,新华社、人民日报在一天之内权威发布三条反腐重磅消息。譬如:《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3200万》。人们把目光只盯在了受贿人受贿金额上,没有思考受贿的背后是多少人在行贿。也难怪有人强烈呼吁公布行贿者名单,将行贿者绳之以法。事实表明,落马的贪腐官员除了自身贪欲使然外,大多数都是被行贿者拉下了马,在阴沟里翻了船。牢记,行贿与受贿同样可耻。

    “受贿、行贿一起查”。很多人不知道送钱也犯法。诸如:孩子上学、看病住院、交通违规、正常调动、开办公司、承接项目和工程等等。不少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巴结和仰仗权势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正当渠道谋求出路。这样,无形之中给经受不住诱惑的贪腐分子可乘之机,也滋生了权钱交易的土壤。当然啦,我并没有权力反对正常的人际关系和感情施舍。

    说穿看透,“十进十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就是要让糊涂官员尽早迷途知返,别等到东窗事发之后才想起“亡羊补牢”。“十进十建”告诉我们,反腐倡廉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事情,包括普通职工、家庭成员、每一个社会人都应该积极参与。没有行贿哪有受贿?远离拉关系、走后门、打招呼、耍特权。“十进十建” 是筑牢拒绝诱惑的“奠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