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法规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是一种变相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破坏了收入分配秩序。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十二种:一是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二是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三是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四是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五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六是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七是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九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十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十一是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十二是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
问:关于发放加班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湖北省纪委法规室:能否发放加班费主要看对象的身份。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除特殊规定的以外,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但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规定,人民警察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1天100元;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线实战部门一般每月不超过6天,综合管理部门一般每月不超过4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标准,每加班1个小时补贴10元,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关于发放福利费有什么具体规定?
湖北省纪委法规室: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可以使用工会会费为工会会员发放有关福利,其支出标准如下:一是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二是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在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三是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四是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五是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六是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七是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问: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行为怎么处理?
湖北省纪委法规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在具体处理上,应区分直接责任人与间接责任人,区分决策环节是集体研究决定还是个人决定。
对一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给予党纪处分应按2012年2月中央纪委制定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月1日后,应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过渡期间,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给予行政处分应按2013年6月监察部等四部委发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