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纪委监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出的纪律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全校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把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各单位要主动认真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落实不串门、不聚餐等防护措施和防护常识,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决维护学校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重从快查处。对党员干部工作浮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造谣传谣影响社会稳定,贪污、滞留、截留、挪用疫情防控款物,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