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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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20年“五一”“端午”节将至,根据湖北省纪委监委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有关纪律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倡导文明过节清风。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单位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节日期间带头不聚集,做到廉洁过节、简朴过节、文明过节。

    二、落实“十一个严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购物卡(券)、烟酒、粽子等节日礼品和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以拉动消费之名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吃喝、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搞“文山会海”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个人和家属旅行史及身体状况或编造、传播不实疫情防控信息等;严禁组织和参与大型群众性聚集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责任落地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抗疫斗争中“四个有的”进行对照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弘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作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要紧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要防治以拉动消费之名滥发津补贴和福利、收受快递礼品、电子红包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0年4月29日